大家好,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相信很多的網友都不是很明白,包括民法典2023合同法也是一樣,不過沒有關係,接下來就來爲大家分享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民法典2023合同法的一些知識點,大家可以關注收藏,免得下次來找不到哦,下面我們開始吧!
什麼是合同,合同法及合同法律關係
答:一、什麼是合同?
合同一旦簽訂就具有了一定的法律效力。經理人在簽訂合同時,首先要知道什麼是合同,合同有怎樣的法律特徵,合同應具備哪些條款才能產生法律自效力。
合同又稱契約,是當事人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某種權利義務關係的協議。在合同概念之下,可以容納財產、身份、行政、勞動等不同性質的多種法律關係。合同法中所指的合同,是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係的協議。而同屬民事法律領域的婚姻、收養、監護等有關身份關係的協議,以及其他法律性質的協議,適用其他法律的規定。
根據我國合同法的規定,合同具有以下法律特徵:
1、合同是平等主體之間的民事法律關係。
2、合同是多方當事人的法律行爲。
3、合同是從法律上明確當事人間特定權利與義務關係的文件。
4、合同是具有相應法律效力的協議。合同依法成立、發生法律效益之後,當事人各方都必須全面正確履行合同中規定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如果當事人不履行合同中規定的義務,要依法承擔違約責任。對方當事人可通過訴訟、仲裁,請求強制違約方履行義務,追究其違約法律責任。
二、什麼是合同法?
1、合同法的特徵
合同法是調整平等主體之間商品交換關係的法律規範的總稱,它調整合同的訂立、效力、履行、變更和解除、終止、違約責任等合同關係。
合同法具有以下特徵:
(1)合同法強調主體平等、自願協商、等價有償的原則。這些原則是商品交換的基本原則。
(2)合同法貫徹契約自由的原則。在合同法中,主要是通過任意性法律規範調整合同關係。政府對當事人通過合同關係進行的經濟活動的干預,被嚴格限制在合理的範圍之內。
(3)合同法從動態的角度爲當事人提供財產關係的法律保護。合同法調整商品交換關係,即調整動態的財產流轉關係。
我國的合同立法是在改革開放初期由計劃經濟體制向有計劃的商品經濟體制轉軌過程中開始的。繼《民法通則》爲調整合同關係作了原則性規定外,還先後頒佈了《經濟合同法》(1981年頒佈,1993年作了修改)、《深圳經濟合同法》(1985年)和《技術合同法》(1987年),以及大量單行法規和條例。這些都極大地促進了我國經濟體制改革的進行,促進了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培育和發展。1999年3月15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並於1999年10月1日施行。
2、合同法的基本原則
合同法的原則,是指其效力貫穿於整個合同法制度和規範之中的根本準則,是指導合同立法、合同司法和進行合同活動的帶有普遍指導意義的基本行爲準則。概括起來看,我國合同法的基本原則有:
(1)平等原則。平等原則是指地位平等的合同當事人,在權利義務對等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達成一致,以實現互利互惠的經濟利益目的的原則。當事人法律地位一律平等,是民事法律的一項基本原則,也是合同法的基本原則之一。《合同法》第3條規定,合同當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將自己的意志強加給另一方。這一原則包括以下內容:一是合同當事人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二是合同當事人的權利義務對等;三是合同當事人應當協商一致,一方不得將自己的意志強加給對方,更不得以強迫、脅迫等手段簽訂合同;四是合同主體的合法權益平等地受法律保護。
(2)自願原則。合同自願原則表現爲合同當事人依法享有自願訂立合同的權利。自願原則體現了民事活動的基本特徵,是民事關係區別於行政法律關係、刑事法律關係的特有的原則。民事活動除了法律強制性的規定以外,一律由當事人自願約定。《合同法》第4條規定,當事人依法享有自願訂立合同的權利,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干預。
自願原則貫穿於合同活動的全過程:第一,訂不訂合同,由合同當事人按照自己的意思自主決定;第二,與誰訂立合同,由當事人自己選擇對方當事人;第三,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在不違法的情況下自願約定;第四?,當事人可以協議變更合同內容;第五,當事人可以協議解除合同;第六,當事人可以約定違約責任,在發生爭議時,可以自主地選擇解決爭議的方式;第七,當事人有權對合同的形式如口頭形式、書面形式、公證形式等做出選擇。
(3)公平原則。根據《合同法》第5條規定,當事人應當遵循公平原則確定各方的權利和義務。公平原則要求合同當事人之間的權利義務要公平合理,要大體上平衡,強調一方給付與對方給付之間的等值性,合同上的負擔和風險的合理分配。一是要求當事人在訂立合同時,要根據公平原則確定雙方的權利義務,不得濫用權利、不得欺詐、不得假借訂立合同惡意進行合謀;二是根據公平原則確定風險的合理分配;三是根據公平原則,確定違約責任。
(4)誠實信用原則。《合同法》第6條規定,當事人行使權力、履行義務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當事人應當誠實守信,善意地行使權力、履行義務,不得有欺詐等惡意行爲。在法律、合同未作規定或規定不清的情況下,要依據誠實信用原則來解釋法律和合同,來平衡當事人間的利益關係。
(5)合法原則。《合同法》第7條明確規定,當事人訂立、履行合同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尊重社會公德,不得擾亂社會經濟秩序,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1980年代制定的三部合同法
三部合同法是中國在1980年代制定的法律,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這些法律對中國的合同制度、物權制度和侵權責任制度進行了規範,爲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提供了法律依據。這些法律的制定是爲了推動市場經濟的發展,促進經濟活動的規範和公平,確立了經濟活動中的合同自由原則,維護了合同各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三部合同法的出臺對於我國法制建設和社會發展起到了積極的推動作用。
合同法歸哪個部門管
合同法不歸哪個部門管,如果是合同糾紛,需要起訴到法院。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爲了保護合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經濟秩序,促進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制定。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於1999年3月15日通過,於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共計第二十三章四百二十八條。
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文章到此結束,希望可以幫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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