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77 证券简称:新潮动力 公告编号:2021-046
重要提示:
★ 公司整体董事到会了本次会议。
★ 公司9名董事中,有3名董事对第一项计划逃避了表决,6名董事投赞同票;有8名董事对第二项计划投了赞同票。
★ 本次董事会审议的计划均获经过。
★ 公司2021年第一次暂时股东大会告诉另行宣布。
一、董事会会议举行状况
1.本次会议的招集、举行契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令法规的有关规则。
2.本次会议告诉于2021年7月7日以通讯告诉的方法宣布。
3.本次会议于2021年7月7日17:00以通讯表决的方法举行。
4.本次会议应到会董事9人,实践到会董事9人。
5.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珂先生掌管,公司监事和高档办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状况
会议审议经过了《关于相关主体改变许诺事项的计划》
山东新潮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与浙江犇宝实业出资有限公司的十一位股东以及浙江犇宝实业出资有限公司于2015年5月28日签署了《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财物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5月30日宣布的《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发行股份购买财物协议的公告》。在公司此次严重财物重组过程中,北京隆德开元创业出资中心、北京隆德长青创业出资中心、宁波中盈华元股权出资合伙企业、宁波启坤股权出资合伙企业、宁波祺顺股权出资合伙企业、宁波驰瑞股权出资合伙企业、宁波骏杰股权出资合伙企业、宁波善见股权出资合伙企业、上海正红广毅股权出资中心、宁波骏祥股权出资合伙企业、付幸朝等11名浙江犇宝原股东一致赞同,此次买卖完成后,其在持股期间将不向公司提名董事、监事提名人。
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烟台扬帆出资有限公司与宁波鼎亮汇通股权出资中心整体合伙人以及宁波鼎亮汇通股权出资中心于2015年12月2日签署了《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财物协议》,并于2016年5月25日签署了《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财物协议之补充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12月3日宣布的《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财物协议的公告》及2016年5月26日宣布的《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财物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在公司此次严重财物重组过程中,西藏国金聚富出资办理有限公司、宁波国金阳光股权出资中心、宁波吉彤股权出资合伙企业、北京中金君合创业出资中心、上海东珺惠尊出资办理中心、东营汇广出资合伙企业、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经鲍出资办理中心、北京中金通合创业出资中心、东营广泽出资合伙企业、烟台慧海出资中心、烟台烟成东创出资中心、上海东珺金皓出资办理中心等13名鼎亮汇通原合伙人一致赞同,买卖完成后,其在持有新潮动力发行股份期间将不向新潮动力提名董事、监事提名人。一起,国金阳关、中金君合、中金通合于2015年12月14日作出《关于不追求上市公司操控权的许诺》,许诺其成为新潮动力股东后,不向新潮动力提名董事、监事。
上述主体是在浙江犇宝、鼎亮汇通与新潮动力严重财物重组项目过程中,根据保持刘志臣作为新潮动力时任实践操控人位置之意图,所做的特别组织。新潮动力自2018年6月起,公司操控权产生改变,刘志臣已不再是新潮动力的实践操控人,且新潮动力现无实践操控人,上述许诺的实行已无实践必要。鉴于客观环境改变,为更好地保护上市公司权益,经中金君合、中金通合、东珺惠尊、东珺金皓、国金阳光、正红广毅、中盈华元、隆德开元股东请求,前述8家许诺主体自本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经过之日起有权提名公司董事、监事提名人。如呈现相关股东不请求免除许诺的,则视为该等股东自愿持续实行现有许诺事项;不管股东大会审议后是否经过本计划,该等股东均将持续实行许诺,不向公司提名董事、监事;不请求免除许诺的,亦不影响对其逃避表决的要求。
董事会赞同相关主体改变许诺的要求,自本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经过之日起上述主体有权提名公司董事、监事提名人。赞同将该计划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暂时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对该计划宣布赞同的独立定见。本次相关主体改变许诺事项,契合我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践操控人、股东、关联方、收买人以及上市公司许诺及实行》及其他相关法令、法规的规则,改变计划合法合规,不危害公司和其他出资者的利益。
表决成果:赞同6票,对立0票,放弃0票。
董事刘珂、程锐敏、戴梓岍逃避了表决。
本计划需要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暂时股东大会审议。
会议审议经过了《关于举行公司2021年第一次暂时股东大会的计划》
公司定于2021年7月23日下午14:30在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1号金地中心A座10层举行公司2021年第一次暂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买卖所网站的《关于举行2021年第一次暂时股东大会的告诉》。
表决成果:赞同8票,对立0票,放弃1票。
董事戴梓岍放弃理由:进入时间短,自己无法研判计划相关信息。
三、其他声明
据悉,近期有部分股东违背《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关于股东主体资格、程序性事项的规则,在未实行股东大会告诉责任的景象下,擅自以公司名义违法招集举行暂时股东大会。公司对相关不合法会议及其抉择效能不予认可。公司合法董事会为刘珂先生、范啸川先生、程锐敏先生、徐联春先生、韩笑女士、杨旌女士、张晓峰先生、杜晶女士等成员组成的董事会;合法监事会成员为刘思远先生、陆旭先生、訾晓萌女士。公司持有的合法营业执照编号为:9137000016309497XM;合法企业公章编号为:3706123008489;合法法定代表人章为“刘珂”,编号为3706123008057。任何代表公司出具的包含但不限于董事会抉择、股东会抉择、合同、公告等等文件,均需按依法由前述人员签字或运用前述公司证照、印章方为合法有用。除此之外,一概不具备法令效能,公司一概不予认可。
公司指定信息宣布媒体为《我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经济参考报》及上海证券买卖所网站。公司一切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阔出资者理性出资,留意出资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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