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汉能薄膜发电(00566)发布复牌发展,依据港证监会与该公司的评论,港证监会对该公司提出两个复牌的必要条件:第一个复牌的必要条件,是完结证券及期货法令(第571章)第214条的民事程序及证监会寻求法院指令;第二个复牌的必要条件,是该公司需求发报一份发表文件,对公司的活动、事务、财物、负债、财政绩效和远景等材料作出具体发表。
港证监会提出的第一个复牌必要条件,现已在2017年9月4日完结。
至于第二个复牌必要条件,该公司亦现已完结作业,于2018年4月3日将发表文件正式提交到港证监会,而该份发表文件已委聘财政顾问对该集团进行尽职查询,意图是期望证监会可依据证券及期货(在证券市场上市)规矩(香港法例第 571V章)第9条作为考虑对该公司的复牌请求。港证监会在证券市场上市规矩第9条下的权利,只可通过一个证监会的会议行使,而该权利不能派遣别人行使。
据悉,汉能控股及其联属公司对该集团的尚欠买卖应收金钱总额(包含现已到期及未到期)、应收汉能联属公司的合约总额、其他应收金钱及应收汉能联属公司的罚息,于2016年12月31日为约48.57亿港元,在2017年上半年收到部份还款后,于2017年6月底为约31.65亿港元。为了让证监会释除该集团与汉能联属公司之间债款的疑虑,汉能联属公司竭尽所能,在2018年3月底前现已将悉数31.65亿港元的受担保债款还清,较原定要求时刻提早了一年半的时刻。在2015年及2016年独立核数师陈述中,就汉能联属公司对受担保债款可收回性所作的保留意见,现已在该公司2017年的财政报表中删去。
关于港证监会提出的两个复牌必要条件,第一个复牌条件现已达到,第二个复牌条件已完结发表文件并提交港证监会批阅,等候港证监会依据证券市场上市规矩第9条,作为考虑对该公司的复牌请求。
关于集团过往最中心的两个问题,包含汉能控股及其联属公司对集团的债款,以及相关买卖收入过高的问题,该集团现已将这两个问题解决,让港证监会能够释除疑虑。公司将持续竭尽所能,尽力达到港证监会对公司提出的要求,让公司股份可尽快于联交所康复买卖。公司股份持续停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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