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申万宏源(06806)发布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关严重诉讼事项发展,2019 年 4 月 30 日,原告、被告两边于庭外达到宽和,被告已按协议约好向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清偿本金和利息。2019 年 5 月 8 日,原告向上海金融法院提出撤诉请求,2019 年 5 月 21 日,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收到上海金融法院作出的允许原告撤诉的裁决。
据悉,2016年7月,原告申万宏源证券与被告湖南高新创投财富办理有限公司签订了《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买卖事务协议》《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买卖协议书》(以下统称为《协议》)约好由原告作为融出方,被告作为融入方,两边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买卖。
根据《协议》的约好,被告以其持有的7234万股沪市股票“新五丰”(证券代码:600975)作为质押标的股票,分5笔向原告融入了算计2.5亿元的资金。
2018年5月2日,被告履约保证份额跌至138.01%,低于约好的140% 的最低履约保证份额,被告未依约实行提高履约保证份额至最低值以上;且未能按期足额付出到期利息及质押股票被司法冻住,已构成《协议》项下的违约事项,应当根据《协议》约好承当相应的违约责任。
为保护原告的合法权益,因而提交人民法院诉讼处理。
最新评论